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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区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
时间:2018-07-20  来源:ajj

根据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(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)以及省有关文件的要求,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715日淮安区召开烟花爆竹专题会议。就如何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进行了深刻阐述。为经营户开通方便之门,实行“店小二式”的服务模式。

一是便民关。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(即受理、审核、发证一站式),此举极大地方便了烟花爆竹经营户办(换)证,有利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,为经营户开通方便之门,实行“店小二式”服务方式。

二是核查关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通知》(苏安监[2015]57号)文件要求,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必须达到相应安全条件,区安监局将现场核查工作统一归由局危化科进行,统一标准尺度,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,一律不予发证。

三是经营关。会议再次强调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;批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销售流向台账;不得采购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;不得经营超规违禁、假冒伪劣产品;不得将专业燃放产品销售给零售网点和个人;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;零售网点要从合法的批发公司进货,并与批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,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;批发企业向零售网点提供配送服务,严禁零售网点自行到批发企业仓库提取烟花爆竹成品。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安监窗口